目前,我国实行多层次养老保障体制,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三个来源。其一是国家法律强制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由社保机构统一管理运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其二是企业年金,由合乎条件的企业自愿为职工缴纳;其三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即商业养老保险。
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今年曾披露,全国社保基金缺口达一万亿元,且社保基金覆盖的劳动力人口仅 15 %,大概相当于世界水平的一半左右。就全国而言,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社保水平难以提高。除了历史欠账外,我国快步进入老龄社会、农村城市化的进程,都需要更多资金注入社保基金。但是,目前可供注入的资金却极为有限。调查资料表明,从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项目看,中国多数地区仅雇主缴费已经达工资总额的 30 %左右,个人三项保险缴费合计也在工资额的 10 %左右,这个比例已经明显高于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缴费水平。同时,与庞大的人口相比,有限的政府财政也难以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对个人而言,即便纳入了社会保险体系,其保障的也只是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在发达城市习惯了较高生活质量的居民而言,社保所能提供的保障水平不能满足他们晚年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需要。
依靠企业年金养老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要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还要有内部协商机制等条件才有资格建立企业年金。所以,目前只有少数国有企业建立了这个机制,覆盖面并不广。今年 4 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官员透露,目前企业年金筹集的资金只有 500 亿元,指望企业年金大幅度提升保障水平同样不现实。
指望子女或储蓄养老?
目前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为 1.3 亿,而且正以每年 3.3 %的速度增长,到 2050 年将有近 4 亿老年人。与此对应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正进入生育高峰期,越来越多的 “421” 结构家庭恐怕无力给现在正处壮年的人口提供晚年的生活保障。
一些人认为储蓄可以养老,但由于个人投资能力低下和投资渠道不畅,导致储蓄无法实现保值增值的功能。而商业养老保险,尤其是具有分红功能的险种就较好解决了保值增值的问题。同时,个人使用储蓄存款具有无计划和随意性特点,而每月固定购买商业保险事实上还具有一定强制储蓄的作用,后者相当于有计划地为晚年生活储蓄幸福。此外,储蓄虽有利息,但需要缴纳利息税,而保险收益则无需缴税,收益明显更高。
综观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追求晚年幸福的人们依靠商业保险来满足自己的养老需要确实是一条现实可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