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在签订之后会涉及到几个时期,这几个时期的规定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利益,所以消费者一定要了解这几个时期的意思。
1.保险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2.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 90 ~ 180 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
3.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 10 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致使被保险人利益受损。
4.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 60 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消息来源:中国养老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