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交费,每份 1000 元 / 年
10 、 15 、 20 、 30 年
30 天 -65 岁(保险期间届满不超过 75 岁)
1.满期生存保险金:期满给付有效保险金额。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3.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给付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1.高额保障 复利递增提供高额人身保障,应对人生历程风险;新华特有的保额分红,使保额每年以复利方式递增,不断增加保障额度。2.长期理财 满期返还强制长期理财,让您的理财更为理性。满期返还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 累计红利保额 + 终了红利),可作为养老金、子女教育金使用。3.年交保费 缓解压力交费采用年交方式,保障更充分,释放财务压力。4.保单借款 灵活方便急需用钱时可申请保单质押贷款以解燃眉之急,同时您仍然获得保障,并且享有分红。5.组合丰富 保障全面可附加重疾、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保障更全面、更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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